前言
本標準為條款強制性標準
強制性條款為:5.4表3中透氧率指標和5.5衛生指標。
根據本標準制成的液體食品包裝膜、袋,其表面印刷用油墨以及一切與食品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材料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衛生部門發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標準中的規定。
本標準中未作詳細規定的“致病菌”的檢驗內容和檢驗方法按國家衛生部門發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標注啊管理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塑料制品標準化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泉林紙業有限公司、四川威之國際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世元、李書良、許耀明、藍欽棠、劉保忠、王利、王威之。
引言
目前,液體食品已經得到世界廣大消費者的青睞,液體食品包裝用材料的質量已成為保護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為滿足液體食品商品的市場準入要求,保障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給相關企業、檢驗、監督和認證部門提供科學、可靠的質量技術依據;為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服務,特制定本標準。
液體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液體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厚度小于0.2mm的由塑料與塑料、塑料與紙和鋁箔(或其他阻透材料)復合而成的包裝材料,也適用于用上述材料制成的包裝袋。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1038-2000 塑料薄膜和薄片氣體透過性試驗方法 壓差法
GB/T 2828.1 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第1部分:按接受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
GB/T 4789.2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T 5009.60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 6673 塑料薄膜和薄片長度和寬度的測定
GB/T 8808-1988 軟質復合塑料材料剝離試驗方法
GB 9683 復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
GB 9687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
GB/T 13022-1991 塑料薄膜拉伸性能試驗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來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液體食品 liquid food
可以在管道中流動的食品,例如:液體、帶顆粒液體、醬體等。
3.2
無菌包裝 aseptic packaging
將經過滅菌的食品(飲料、奶制品等),在無菌環境中包裝,封閉在經過滅菌的容器中,使其在不加防腐劑和常溫條件下能夠進行運輸和貯存。
3.3
搭接 lap sealing
材料外表面與和食品接觸的材料內表面相互封合連接。
3.4
對接 face to face touch sealing
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內表面之間相互封合連接。
4 分類
4.1 按用途和材料結構
分為:普通包裝用塑料復合膜,簡稱為SS膜;無菌包裝用塑料復合膜,簡稱為WSS膜;無菌包裝用塑料與紙和鋁箔(或其他阻透材料)復合膜,簡稱為WSLZ膜,共三種。
4.2 按產品形式
分為:卷筒和包裝袋兩種形式。
5 要求
5.1 外觀質量
5.1.1 無污染、無塵埃。
5.1.2 印刷圖案清晰完整,無明顯變形和色差,無殘缺和錯印。
5.1.3 復合膜表面平整、無皺褶、無孔洞、無裂紋、無分層和無缺損。
5.1.4 復合包裝袋封合處基本平直、無氣泡。
5.1.5 卷筒管芯內表面應平整、光滑;成品卷的松緊程度均勻,端面整齊、無毛邊。
5.2 尺寸偏差
5.2.1 尺寸偏差見表1.
5.2.2 印刷圖案的尺寸偏差見表2.
5.3 接頭數量、要求和標記
卷筒材料的每卷總長度小于等于600m時,接頭數量小于等于3個;每卷總長度大于600m時,接頭數量小于等于5個;相鄰兩接頭之間的距離大于25m,接頭與兩端的距離大于25m;接頭處的印刷圖案應對正和連接牢固,在使用過程中不應斷開,接頭處應標有明顯標記。
5.4 機械性能和物理性能
塑料復合膜的機械性能和物理性能見表3.
5.5 衛生指標
5.5.1 SS膜和WSS膜的衛生指標應符合GB 9683中規定。
5.5.2 WSLZ膜的衛生指標應符合GB 9687中規定。
5.5.3 表4給出了塑料復合膜與食品接觸表面的微生物指標。
5.6 耐壓性能
5.6.1 以卷筒形式和包裝袋形式供應產品的試驗用封合包裝袋數量,應由供貨方按規定提供,內容物為水,其尺寸由用戶方規定。
5.6.2 表5給出了包裝袋的耐壓性能。
5.7 跌落性能
5.7.1 以卷筒形式和包裝袋形式供應產品的試驗用封合包裝袋數量,應由供貨方按規定提供,內容物為水,其尺寸由用戶方規定。
5.7.2 表6給出了包裝袋跌落性能。
6 試驗方法
6.1 外觀質量
按5.1在自然光下用目測方法進行。
6.2 供應材料尺寸偏差
6.2.1 卷筒內徑偏差、復合膜卷筒端面不平整度偏差
按GB/T 6673進行。
6.3 印刷圖案尺寸偏差
6.3.1 套印精度
用10倍刻度放大鏡進行。
6.3.2 分切位置、印刷圖案間距
用分辨率為0.02mm的游標卡尺進行。
6.4 拉斷力、拉伸強度
按GB/T 13022-1991試樣為Ⅲ型、試驗速度為100mm/min±10mm/min進行。
6.5 封合強度
試驗用封合包裝袋數量,應由供貨方按規定提供,按附錄A進行。
6.6 內層塑料膜剝離強度
按GB/T 8808-1988進行。
6.7 復合塑料膜與紙粘結度
按附錄B進行。
6.8 透氧率
按GB/T 1038-2000進行。
6.9 塑料復合膜的衛生指標
按GB/T 5009.60進行。
6.10 塑料復合膜與食品接觸表面微生物指標
按GB/T 4789.2及衛生檢疫部門規定進行。
6.11 耐壓性能
6.11.1 圖1所示為耐壓性能試驗裝置。
6.11.2 試驗用封合包裝袋數量大于等于5個。
6.11.3 耐壓時間大于等于1min,試驗用封合包裝袋不應滲漏和破裂。
6.12 跌落性能
6.12.1 試驗面應為堅硬、光滑的水平面(如:壓光水泥地面或水磨石地面等),不應有尖銳物體。
6.12.2 試驗用封合包裝袋數量大于5個。
6.12.3 試驗用封合包裝袋不應滲漏和破裂。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形式
7.1.1 分為:出廠檢驗、型式檢驗。
7.1.2 在下列之一情況下,應進行形式檢驗:
a) 首批生產
b) 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質量檢查要求;
c) 供需雙方發生質量糾紛;
d) 原材料、工藝或結構明顯改變;
e) 停產6個月以上,重新生產時;
f) 連續每生產一年時。
7.2 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的內容。
7.2.1 表7給出了出廠檢驗的項目。
7.2.2 表8給出了型式檢驗項目
7.3 檢驗的組批
同一品種、同一規格為一批。以包裝袋形式交貨的,每批數量不超過1 000 000個。以卷筒形式交貨的,每批數量不超過50 000m。
7.4 抽樣和質量判定
7.4.1 產品的外觀質量,尺寸偏差,接頭數量、要求和標記檢驗按GB/T 2828.1中一般檢查,1L=2,二次抽樣方案,AQL=0.65進行抽樣和質量判斷。
7.4.2 以卷筒形式交貨的產品折合成袋總數抽取試樣。
7.4.3 產品的衛生指標檢查,每項檢查內容從樣本中抽取一組試樣進行檢查,如有1項以上指標(含1項指標)不合格時,該批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
7.4.4 產品的機械性能、物理性能、耐壓性能和跌落性能檢查,每項檢查內容從樣本中抽取一組試樣進行檢查,如有1項以上指標(含1項指標)不合格時,需要加倍截取試樣進行復驗。
7.4.5 復驗后,如所有項目指標都合格時,則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如仍有1項以上指標(含1項指標)不合格時,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8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標志
8.1.1 每批交付貨物的外包裝表面明顯處,應有中、英文標志,內容為:
a) 訂貨號;
b) 收貨地點和收貨單位;
c) 產品名稱;
d) 產品規格、數量;
e) 產品體積、重量;
f) 生產日期;
g) 發貨生產廠商。
如發貨單位和收貨單位都是國內單位,可以不用英文標注。
8.1.2 防雨、防曬、防潮、防污染、防碰撞標志按GB/T 191執行。
8.2 包裝
8.2.1 以復合膜卷筒形式供應材料的包裝
8.2.1.1 每卷筒均用收縮膜進行一次包裝。
8.2.1.2 按8.2.1.1包裝后,可用紙箱或托盤進行二次包裝,每批包裝內應附有該批《合格證明書》或標有“合格”字樣的標簽。
8.2.2 以包裝袋形式供應材料的包裝
8.2.2.1 按用戶規定的數量,用紙箱進行一次包裝。
8.2.2.2 按8.2.2.1進行一次包裝后,可用收縮膜進行二次包裝。每批包裝內應附有該批《合格證書書》或標有“合格”字樣的標簽。
8.3 運輸
8.3.1 運輸中應注意防雨、防曬、防潮、防污染、防碰傷。
8.3.2 搬運中嚴禁碰撞,不允許從高處扔下或就地翻滾。
8.4 貯存
8.4.1 應保持清潔、陰涼、干燥,應遠離熱源和污染源,嚴禁與有害和有毒物品同一倉庫混合放置。
8.4.2 從生產之日起,貯存期限不能超過一年。
附錄 A
(規范性附錄)
封合強度的試驗方法
A.1 要求
測量符合寬度要求的封合試樣在斷裂時的最大載荷。
A.2 測量儀器、測量器具
A.2.1 試驗機:讀數誤差應為±1%。
A.2.2 游標卡尺:分辨率為0.02mm。
A.2.3 直尺:分辨率為1mm。
A.3 試樣
A.3.1 取樣
A.3.1.1 WSLZ膜
沿垂直橫封合方向截取試樣,作對接封合強度試驗;沿垂直縱封合方向截取試樣,作搭接封合強度試驗,并允許將符合使用條件的保護封條同時封上。
A.3.1.2 SS膜、WSS膜
先封合成包裝袋形式,然后沿與封合垂直方向截取試樣作封合強度試驗。
A.3.1.3 封合形式
可由生產廠商規定。
A.3.2 尺寸
影視長度為100mm±1mm、寬度為15mm±0.1mm的長方形;如不能取到展開長度為100mm±1mm的試樣時,允許粘接帶從兩端粘接同樣材料,達到試樣規定尺寸。
A.3.3 數量
每次截取試樣數量大于10個,試驗結果為10個試樣數據的平均值,取三位有效數字,單位為N/15mm。
A.4 試驗步驟
A.4.1 試樣應在溫度23±2℃條件下作4h狀態調節。
A.4.2 將景觀狀態調節的試樣,以封合部位為中心線,展開呈180°,把試樣的兩端分別夾在試驗機的夾具上,應使試樣縱軸與上下中心線相重合,并要求松緊度適宜,以防止試樣滑出脫落或斷裂在夾具內。夾具間距離為50mm,試驗速度為300mm/min±20mm/min,讀取試樣斷裂時最大載荷。
A.4.3 若試樣斷裂在夾具內,則此試樣作廢,重新截取試樣補做試驗。
附錄 B
(規范性附錄)
復合塑料膜與紙粘結度的試驗方法
B.1 范圍
本附錄僅適用于以卷筒形式,由塑料與紙和鋁箔(或其他阻透材料)復合而成的材料。
B.2 試驗步驟
B.2.1 從試樣上截取長度為1m、寬度為幅寬的二次試樣,將其放置在平面上,內層PE面向上放置。
B.2.2 從二次試樣的一角開始,用刀在紙和復合PE層之間剝離開,慢慢撕下一條,寬度為30mm~50mm,穿過整個幅寬。視覺檢查暴露的復合層表面,判斷塑料表面上粘有紙纖維的面積百分率,從對角反向重復此試驗步驟。
B.2.3 繼續用刀將試樣正幅分成寬度為80mm的條若干,手慢慢將其從機器方向及反向剝離開,視覺檢查其暴露的復合層表面,判斷塑料表面上粘有紙纖維的面積百分率,以較差的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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